法津监督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8: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08页(294字)

指国家政权的权力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对维护法制的统一、正确实施与遵守而实行的监督。

在我国,不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与遵守实行监督,还特设了各级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

法律监督的主要对象,是触犯法律达到犯罪程度,需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对违反法律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检察机关在纠正其违法行为后,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移交有关党、政机关处理。

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按检察业务的划分是:法纪监督、侦查监督、起诉和审判监督、判决(裁定)执行和监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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