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合作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0: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52页(529字)

主要指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由于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在南半球,常被称为南方国家,所以他们之间的合作便被称为南南合作。南南合作是在发展中国家为争取经济独立和发展、反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旧国际经济秩序进行剥削和压迫的长期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1954年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的万隆会议。进入60年代以后,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通过建立国际组织、召开国际会议、规定南南合作的目的、方式以及正确处理南南关系的指导原则;另一方面,又通过建立一系列区域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货币金融组织、原料生产和输出国组织,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系和合作的发展。70年代以来,南南合作不但在民族经济的建设上取得了成果,而且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在反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压迫和剥削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在此基础上,1982年2月,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召开了有44个发展中国家参加的首次“南南会议”。

1983年4月又召开了“北京南南会议——发展战略、谈判及合作等讨论会”。这两次会议,就世界贸易和金融、能源和资源的利用、发展中国家合作的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协调了对发达国家的共同立场,促进了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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