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1:4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86页(549字)

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员。

例如充当机关、企事业的法律顾问,受委托或被法院指定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在资本主义国家,烦琐的法律,复杂的诉讼程序,使得诉讼必须依赖律师来进行,所以那里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

资本主义国家的律师是自由职业者,自行营业。但各国规定律师必须参加律师公会组织,以便管理和执行纪律惩戒。

我国律师制度经过了一个曲折发展过程。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律师制度作了系统、详尽的规定。我国律师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和实习律师之分。律师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人民律师的主要业务包括:(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以及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或仲裁活动;(5)解答关于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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