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议会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5: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96页(298字)

亦称“半总统制”。

指介干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典型的实行总统议会制的国家,其特点是:总统是国家元首,由人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任期7年,除享有召集议会特别会议、公布法律、发布命令、赦免和外交等一般国家元首的权力外,还享有一些特权,如任命总理和政府部长、主持部长会议,可以不经总理的副署直接颁布紧急命令、发布总统咨文、相对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解散国民议会、统率军队等。议会对政府有质询权、则政监督权、弹劾权等,但弹劾案至少要有国民议会十分之一的议员签名才能成立,并且只有获得国民议会全体议员绝对多数赞成才能通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