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大纲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7: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02页(327字)

亦称“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在革命势力迅速发展的形势下,清王朝为抵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保持封建专制制度而颁布。共二十三条。

分“君上大权”及“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这个大纲一方面允许给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权利,但又借“预备立宪”为名,在9年之内不予实行;另方面,仍规定保留君主专制特权,皇统永远世袭,皇权不可侵犯,法律议案须经皇帝核准施行,人民自由可以诏令限制,宣战、媾和由皇帝决定,用人、司法、军权由皇帝总揽。议院完全是君主专制的装饰品,对皇帝的权力不得干涉。而皇帝却有召集、开闭、停缓及解散议会之权。

宪法大纲用资产阶级宪法的形式,给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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