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9: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06页(230字)
指公务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但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工作,退出原任职务或工作岗位。
退职者主要有两种:(1)因身体有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者。(2)虽未丧失工作能力而自愿要求退职者。
在我国,根据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当退职,国家保证退职人员享受本人标准工资40%的生活费以及与在职干部相同的医疗待遇和丧葬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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