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法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03: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54页(404字)

所谓法制,就是统治阶级把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

资本主义法制亦称资产阶级法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按照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创制法律,并严格依法实现其统治的一种原则,体现在立法、守法、执法三个方面。资本主义法制思想早年是由资产阶级思想家康德、法学家施泰因等人提出的。主张国家事务不应由个人意志决定,应制定法律,以法律为准则治理国家;人民的权利、义务和自由应由法律规定并保障;法律至上,人民的行为只受法律约束等。资本主义法制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法律至高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权分立、议会至上、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罪刑法定主义、无罪推定等原则。资本主义法制是反对封建专制的,它确认和保障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资本主义法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尽管贴有平等自由的标签,但实质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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