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03: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56页(393字)

指经由资本主义国家特别选任的从事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一般具备以下特征:具有一定资格和才能,经国家特别选任;从事公务;忠实于国家。公务员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区分。依所任职务不同,分为文官和军官;依所任职务高低,分为高级官和普通官;依是否决定行政方针,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此外,还有行政官和司法官,技术官和一般文官之别。为了使公务员尽忠职守,为资产阶级的统治效劳,各资本主义国家对公务员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并规定了应尽义务。权利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和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等。义务主要有执行职务的义务、服从命令的义务、严守秘密的义务、忠于国家的义务、遵守法令的义务。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叫公务员制度,一般指对事务官、对政务官不适用,其内容包括选拔、任用、工资、考核、奖惩、退休、免职等。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是资产阶级严格挑选和精心培养的可靠的专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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