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06: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65页(237字)

英国高等法院设立的一个法庭,为该院所属三个法庭之一。

根据1971年《法院法》规定,将1873年设置的高等法院的继承、离婚、海事法庭撤销,改设为家事法庭。家事法庭设庭长1人,法官16人,主要负责受理有关家庭纠纷,包括婚姻财产的处理,离婚、子女抚养、儿童监护以及无争议的遗嘱检验等方面的案件。法庭内设有庭属法院,受理不服治安法院婚姻案件判决的上诉案件。家事法庭通常在伦敦开庭,有时也到其他城市巡回审判,开庭时一般由1名法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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