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制度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13: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86页(303字)

国家为培养和提高从事各种职业的人们所必需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培训对象主要针对工人、农民、各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将要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及在职职工。其中,培训技术人员的制度主要通过学徒、技工学校和在职工人技术培训等方式进行。我国曾于1958年颁布《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对学徒培训作了明文规定,1979年,颁布的《技工学校工作条例(试行)》对技工学校培训目的作了具体规定。对在职职工的培训主要采取开办业余学校、电大和函大教育,技术交流会以及各种训练班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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