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14: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87页(428字)

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的职工群众,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监督企业行政并进行自我管理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

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原则,是1922年我党在领导开展劳动立法运动时提出的,尔后在革命根据地的民主政府曾创造了各种民主管理企业的形式。1956年党的“八大”明确提出了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此后,在我国企业中逐步推行。

“文化大革命”使这一制度受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项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

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使这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得到了法律保证,标志了我国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法律化和规范化。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保障了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加强和改善了党对企业的领导;密切了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有利于正确调节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利于企业厂长、经理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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