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枪支弹药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2: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23页(273字)
秘密窃取国家机关、军警人员和民兵的枪支弹药的行为。
在我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以杀人、抢劫等为目的。
如果以反革命为目的,则应按反革命破坏罪论处。(2)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根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犯本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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