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4: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32页(316字)

①对仲裁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

根据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在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厅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辩论,出示有关证据,然后依申诉人、被诉人的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可再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庭评议后裁决”。②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市、县公安局、公安分局裁决,警告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③旧称“裁定”。

北洋政府时期,裁判划分为判决与裁决,国民党政府颁行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将“裁决”称为“裁定”。裁决除了要向当事人宣布以外,还应当制作裁决书,并在裁决书中说明裁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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