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5: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40页(640字)

【生卒】:1886—1975

【介绍】:

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湖北黄安人。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武。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

参加过辛亥革命。

1920年参与发起成立武汉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赴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后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武汉地委书记、湖北省委委员等职。大革命失败后赴苏联学习。1932年回国,在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34年参加了长征。到达陕北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长期参加同国民党的谈判,曾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和南方局常务委员。

1945年4月,作为中国解放区代表出席在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制宪会议。1947年3月回延安,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主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等职。建国以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委书记,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

1975年1月在第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他是中共第八、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1975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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