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性规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7: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47页(253字)

“非确定性规范”的对称。

指明确而又具体地规定社会行为规则的法律规范。其特点是内容确定、具体,不必援用其他规范来补充说明。

我国法律中绝大多数法律规范都属于确定性规范。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间,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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