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尔人民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33:5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84页(312字)

为塞舌尔共和国立法机构。

人民议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向公众传达和宣传人民进步阵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听取群众意见并通过议会会议向总统和政府反映意见。人民议会不定期举行会议,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法案,但没有独立立法权,议会通过的法律只有经总统批准后方能生效。

议会议长由总统任命产生,议员候选人必须为人民进步阵线党成员,经党中央审查后再交选民投票表决。议员由民选议员和总统任命的议员两部分组成,共25名,其中23名由各行政区选举产生,2名由总统任命,每届任期4年。

第一届人民议会于1979年6月选举产生,本届议会于1987年12月组成。议长弗朗西斯·麦格雷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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