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30 16:12: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81页(416字)

调整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进行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关系、经济关系和货币监督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49年以来,为了适应我国大规模地进行基本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及所属各主管部门制定了一批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开展,国家主管机关在总结以往有关立法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一批新的法规。

基本建设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基本建设法的任务和指导原则,即明确该法任务是保证基本建设计划的完成,其原则是使基本建设规模与国力相适应,实行经济核算制,实行国家对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定基本建设计划纳入国家计划,全国基本建设总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制度,基本建设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准建设计划外工程;规定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批手续;规定基本建设承揽合同的有关问题;规定基本建设拨款的原则、方式、程序、监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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