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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

书籍:计划生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47: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计划生育词典》第99页(313字)

由协会中计划生育、人口、卫生、医药、宣传、法律、文化、经济等代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的理事组成各级理事会。

理事是由计划生育中的积极分子,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并有一些专长的骨干会员,经过协会代表大会推选,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即成为同级协会理事。全国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地方各级协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任期2至3年,根据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协会的工作。

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推选会长、副会长,并聘任秘书长。由会长、副会长负责日常工作。

理事缺额时,由缺额理事所在地区、单位的协会提出补选人选,报同级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下次理事会议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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