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律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20:07:17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59页(356字)
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之一。
其内容是:在论证过程中,任何一个诊断确定为真时,必须具有充足理由。其公式是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公式中的“A”代表在论证中被确定为真的判断,“B”代表用来确定“A”真的判断(它可以是一组判断)。在论证过程中表明,“A”所以能被确定为真,是由于B真,并且B与A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理由充足的特点是:理由本身必须真实,并且能由这个真实理由中必然地得出所要论证的判断。充足理由是客观事物间必然联系的规律性的反映。
充足理由律的作用就在于保证思维的论证性。违反充足理由律就要犯“虚假理由”或“推不出”的逻辑错误。充足理由律与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有密切联系,在论证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那么在一定意义上也就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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