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劳动保护原则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2:49:49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142页(242字)

劳动中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予以适当保护的原则。

通过劳动保护教育,使妇女在了解一定的劳动卫生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青春期、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劳动保护措施。主要有:①负重问题。我国规定女工单人负重不得超过25kg,过重的体力劳动对妇女妊娠期和产后尤为不利,如会阴及下肢静脉曲张、痔疮等。②不良的劳动体位及噪音,对妇女生殖器官有明显不良影响。

③生产性毒物,可对妇女的月经、生育功能、授乳功能造成危害,对胎儿产生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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