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5:12:00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385页(517字)

凡在妊娠28周之前应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称为人工流产。

人工流产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可因计划生育,母体疾病不宜妊娠,防止先天性畸形或遗传病儿出生及非法妊娠等原因而进行。妊娠月份越小,手术越简单,亦越安全,对身体损害也越小。一般应在妊娠24周以内进行,而最好在妊娠8周左右进行。妊娠12周以内施行者称为早期人工流产,妊娠12周至24周施行者称为晚期人工流产。妊娠8周以内的人工流产,我国普遍采用负压吸宫术,为人工流产最安全的一种。妊娠8~14周者宜采用钳刮术,即扩张宫颈后,采用卵圆钳刮匙刮取胚胎组织,出血较多。

晚期人工流产即中期妊娠引产,方法较多,其中以膜腔内注射药物引产和水囊引产效果较好。目前亦有采用抗早孕、药物流产等多种方法推广使用,为需要人工流产手术者及医务人员提供了选择的机会。人工流产是较为安全的节育技术,偶可发生一些并发症如:①人流综合反应;②子宫穿孔;③宫颈损伤;④流产不全,⑤月经不调;⑥宫颈管、宫腔粘连;⑦子宫内膜异位症;⑧感染引起日后盆腔炎症及不育。

所以应加强避孕措施,尽量减少施行人工流产术,同时医务人员应提高技术水平和增强责任心,尽量减少手术并发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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