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6:58:13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584页(285字)

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治疗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在6个月以内的,头两个月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休6个月以上的,按其工作年限长短,改发不同比例的工资。劳动合同制职工因生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内,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可适当延长,不能解除合同,只有在工作人员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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