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学辩证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81页(1097字)
广泛意义上的地学哲学。
它以地学科学的概念、原理、定律、理论、方法及它们相互间的联系为研究对象。概言之即以地学整体为研究对象,揭示其辩证法。但地学辩证法的研究并非仅限于地学科学认识的辩证法;如是,它就会陷入地学哲学上的实证主义。尽管地学哲学的实证主义也是地学哲学的一种思潮或形式,但它却不是站在唯物辩证法的立场,不是地学辩证法。
地学辩证法既研究地学概念的辩证法,又通过它们揭示客观地体或地学自然体的辩证联系和辩证规律。它是地学主观辩证法与地学客观辩证法的统一。
现代地学哲学的研究,被称之为对地学科学的“微观结构”的哲学探索,它反映出当代地球科学与哲学关系研究的新特点。地学哲学这种“微观”探索,无论对地学学科或对哲学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地学哲学或地学辩证法的研究有久远的历史。古代地学学者的地学思想和地学实践中已有端倪,如人类早期对化石认识上的不同观点,反映出当时地学哲学思想上的不同立场与观点。然而较长时期,宗教神学观点在地学哲学中居于统治地位。近代以来,地学哲学研究有了更为丰富的内容。
地学史上的水火之争、灾变论与渐变论之争、现实主义方法与反现实主义方法之争,既反映出地学特别是地质学的科学内部之争,又反映出地学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无神论和神创论、形而上学与辩证法之间的争论。正是在这些争论中,赖尔把“理性”带进地质学,即把唯物主义和演化思想带进地质学而将神创论驱除出地质学,确立了地学哲学研究上的唯物主义现实主义和历史主义的地位。现代地质学中出现的固定论和活动论以及新灾变论对传统渐变论的挑战,都带有鲜明的地学哲学的色彩。
地学辩证法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应以地学哲学意义上的人——地关系为其逻辑起点和基本线索。概而言之至少可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其基本内容:地体或地学自然体及其属性、特征;地质体作为地体的核心,其运动形态和在物质运动基本形式中的地位与特点;地学哲学意义上的人——地关系及其历史发展:地球——地质观及其历史形态;地学基本概念的辩证内容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地质学为主体的地学发展所揭示的客观地体(或地质体)的辩证规律;地学实践与地学理论的辩证关系,地学认识的物质手段与科学方法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地学革命与地学思维;人类在地学实践中认识与改造地质客体;地学规律与经济规律的统一;地学科学认识相对性与绝对性及其统一,地质科学真理性认识及其特点。现代地学革命在传统地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引起的变革,深刻地反映出现代地学认识的辩证思维特征。它应作为现代地学辩证法研究的中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