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28:41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09页(606字)
生物在生存竞争中所形成的形态结构和生理机能与它所生存的一定环境条件相适合的现象。
是生物发展中自然选择的结果。任何生物都有这种适应现象,而且表现在多方面。如沙漠中的仙人掌,茎是肉质(贮存水分),叶呈尖状(减少蒸腾作用),以适应于沙漠中的生活。
适应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生物的适应现象(即生物与环境的协调关系),既非“天创”,更非“神创”,而是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可得到正确的解释。
例如枯叶蝶的拟态,它落在植物上象枯叶一样,不易被天敌发现;它最初的祖先个体之间可能有差异,有的外貌略似枯叶,有的不象枯叶。在生存斗争过程中,不象枯叶的个体,易被天敌发现而被淘汰;略似枯叶的个体,易生存下来,并把变异遗传给后代。
在后代里又普遍存在着变异,其中越象枯叶的个体,被保存下来的机会越多,否则被淘汰的机会也越多。
通过长期的发展过程,由于淘汰与选择的作用,便形成了今天的枯叶蝶。自然选择具有创造性的作用,因它能加强和积累那些有利的变异,朝着一定方向发展,保证了生物的生存与发展,即“适者生存”。但适应并非绝对完善与合理;适应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只表现为对一定条件的适合,不是对所有条件都适合。
自然界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生物的生活环境也在变化,这样适应旧的条件必然不能适应新的条件。只有在矛盾与不协调即不适应中,才有生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故适应又具有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