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结构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31:57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26页(581字)
指构成科学的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形式或结合方式。
所谓各组成要素其核心是指科学结构中的知识元素(知识单元)。故确切而言之,科学结构就是由知识元素有机地结合为相对稳定的联系形式;它反映了知识元素在科学整体中的结合方式、地位与功能。它的特点是以知识元素为核心载体,具有:有机性即一定数量的知识元素之间有着有机联系、相互作用;多样性即知识元素结合方式多种多样;和谐性即知识元素有序而协调;稳定性即知识元素结合形式相对稳定。构成科学体系的知识元素中最根本的元素是科学理论,即可称之为“原子性”的知识元素。因为只有科学理论这种具有“原子性”的知识元素才最能表现一门学科的特性,也是进行科学分类的依据。科学结构以科学理论作为划界标准,区分为宏观科学结构和微观科学结构。
这是科学结构分类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两类科学结构。此外,科学结构还可分为动态结构和静态结构,归纳结构和演绎结构、发生结构等。
知识元素也具有结构性即知识结构。它对划分科学结构的类型有重要作用。随着科学实践的发展,科学结构的类型也在变化、发展。科学结构绝非人类主观的产物,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过程。
它是科学认识对象内在的特定联系的反映,是人类对科学作为整体认识的产物。认识与把握科学结构对揭示客观对象新的联系,深化科学认识和进一步使科学知识系统化、理论化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