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37:0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67页(585字)
【生卒】:1762—1814
【介绍】:
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通过批判康德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而形成了自己的唯心主义体系。他认为康德哲学是一个没有一贯性的“混合体”,其各个部分都不互相协调,他否定康德的“自在之物”的存在,认为自在之物是一种纯粹的虚构,完全没有实在性的可恶的幽灵。
并提出第一性的东西不是物质,而是自由的思维。思维是一切存在和知识的先决条件和根据。他认为唯一实在的是“自我”,“自我”的主观精神是世界唯一的主宰。因此,他从主体产生客体、思维产生存在、精神产生物质的基本思想出发,建立起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其主要内容是*“自我设定自己本身”、*“自我设定非我”和“自我与非我的统一”等三条基本原理。费希特把他的第一个命题称为正题,第二个命题称为反题,第三个命题称为合题。
费希特哲学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他第一次按唯心主义方式表达了“自我”和“非我”、思维和存在、主观和客观的辩证关系,即自我克服了对立面非我回到了自身,使自我与非我在自我中达到了统一。
另外,他又在自我既是认识主体又是行动的主体的规定中,抽象地、唯心主义地阐述了精神的能动作用,以及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统一的思想,为德国古典哲学做出了贡献。主要着作有《知识学基础》、《论学者的使命》、《知识学导言》、《人的使命》和《对德意志民族的讲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