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说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43:42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13页(647字)
指对燃烧现象的本质在作科学解释的理论。
1773年和1774年时瑞典化学家舍勒和英国化学家普利斯特列都分别地制得过氧气,但是由于他们都是燃素说的信徒,而把制得的氧气称为“火气”或“脱燃素空气”,未能对燃烧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成为真理碰到鼻尖上的时候还是没有得到真理的人。
彻底推翻燃素说,并真正建立起科学的燃烧氧化说的任务,是由法国化学家拉瓦钖最后完成的。他的工作特点是注意量的研究,善于运用天平作为研究化学的工具。他在多年的化学实践中,做了大量的燃烧试验,并对燃烧以后所产生和剩余的气体一一加以研究,然后对这些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归纳和分析。1777年,他向巴黎科学院提出一篇名为《燃烧概论》的报告,建立了燃烧作用的氧化说,其要点如下:(1)燃烧时放出光和热;(2)物体只有在氧存在时才能燃烧;(3)空气是由两种成分组成。物质在空气中燃烧时,吸收了其中的氧,因而加重;所增加之重恰为其所吸收的氧气之重;(4)一般的可燃物质(非金属)燃烧后通常变为酸,氧是酸的本原,一切酸中都含有氧元素;而金属煅烧后即变为煅灰,它们是金属的氧化物。不久,水的合成和分解试验取得成功,燃烧的氧化说便被举世公认。燃烧氧化说的建立,把人们长久未能解释的燃烧的秘密揭开了。
人们知道了氧是具有确定的性质、可度量、可采集的气体物质,与所谓神秘的“燃素”毫无共同之处,致使燃素说从此遭到完全破产,使化学科学开始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