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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创论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44:12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16页(567字)

亦称“神造说”。

关于生命起源的一种观点。它与“自生论”相对立,认为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物都是上帝(或造物主)分别按照一定目的创造的,创造出来以后就一成不变;各个个体的差异,各种物种的存在都是造物主特殊造化的结果。

特创论在古希腊时期深刻地反映了生命起源上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例如柏拉图宣扬唯心主义的神造论与德谟克利特主张唯物主义的自生论。

就是这一对立的反映。

他认为世界上存在的一切都是由于神的天道把它创造出来的。到了近代,18世纪瑞典学者林耐,虽然在分类学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他却是特创论的忠实信徒和宣传者。

他认为生物是上帝创造的;物种的数目与最初所创造出来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数目是相同的;各种类型的生物按照生殖规律又产生其它的但永远与自己相似的类型。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也有许多学者,提出生物不是神创的,不是不可变的。如法国学者布丰(Buffon,G.L.L.De),受到法国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主张物种是可变的。

随着工业生产、生物、地质野外考察的进展,发现的化石越来越多,揭示出埋藏越深的化石,地层越古老,其化石与现在的生物越不同,这对于揭示生物的进化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居维叶却据此宣扬“灾变论”,否认生物的进化。这是特创说的另一种形式。

达尔文进化论的建立彻底摧毁了特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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