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64页(1148字)
中世纪欧洲经院哲学的非正统思想。
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伯拉尔、罗吉尔·培根。在经院哲学中围绕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所进行的争论中,唯名论与唯实论相反,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一般是个空名不实在的。早期的极端唯名论否定任何一般客体在理性中和理性之外的存在,坚持只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的真实性。认为一般概念只是事物的“记号、词、名词”,甚至仅仅是“声音的震动”,而与任何真实东西都不相对应。
从温和的唯名论(后来被叫做概念论)的观点来看,一般不单是一个词,而是在事物之后存在,即在人的理性中作为概念而存在,是人们用来表示许多具有相似性和共同性的事物的概念。唯名论于14世纪在奥卡姆的学说中得到了最终完成的形式。
在当时,唯名论是进步的潮流,它含有唯物主义倾向,承认事物的存在,强调感觉在认识事物中的作用。后期唯名论突出地强调个别事物的实在性,认为宇宙不是由一般构成的,而是由千差万别的个别事物构成的;物体的实体本身就是个体化的,个体性和实在性是同一的。在自然观上,后期唯名论是有更明显的唯物论因素,反对把物质(质料)和形式割裂开来,强调质料和形式是统一的,并把质料和广延性联系起来,认为没有广延性的原始质料是不可能的,否定了质料的抽象性和神秘性,预示了后来对物质的机械唯物论的看法。
进一步认为质料不仅是有形事物的基础,而且也是精神事物的基础,对物质可以具有思想的能力做了大胆的猜测。在认识论上,后期唯名论具有唯物论倾向的经验论思想,公开提出理论研究要面向自然,倡导发展自然科学,开展实验,注意感觉,依靠经验,并把知识看成是一种力量,一切知识都来自感觉。后期唯名论坚持“双重真理”论,反对科学、哲学充当“神学婢女”。
认为宗教和哲学都是真理,理性(哲学)和信仰(宗教)可以并行不悖。因此,哲学不能从属神学,神学也不能干预科学。哲学、科学要从神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科学和哲学得到独立的发展。
尽管“双重真理”是不科学的,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进步作用。
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实在性,也就否定了基督教论证的“原罪”、“三位一体”的三个神联合在一起等正统教义的一般概念。所以许多唯名论者都被教会宣判为异端,受到迫害。
唯名论承认个别事物的客观性,强调感觉在认识事物中的作用,这些思想带有唯物主义倾向。但唯名论没有解决一般与个别的真实联系,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实质上否认了概念的客观内容,这又有唯心主义的思想因素。所以,唯名论并不等于唯物论。
唯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只具有相近似之外形。唯名论是经院哲学中进步的思想派别,反映了新兴市民热爱世俗生活,追求现实幸福,面向自然、研究自然,要求实证知识的思想愿望。它从经院哲学内部瓦解经院哲学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