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817页(703字)
【生卒】:1820—1903
【介绍】:
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英国实证主义的集大成者。
青年时期当过铁路工程技术人员。1884年起任英国《经济学家》杂志的编辑。
斯宾塞自称他的哲学为“综合哲学”。它从力学、生物学、社会学等方面,系统地论述实证主义观点。
他通过“力的一元论”赤裸裸地宣扬不可知论和主观唯心主义观点。他认为人的认识对象局限于经验所能及的现象范围。至于现象、经验之外,他承认有一种作为它们的基础的东西存在,他称之为“力的恒久性”。这种“力的恒久性”是无始无终的、无条件的,它是一切知识的基础,但它却是绝对不可知的、超出于我们认识之外的、是科学所不能证明的。
斯宾塞用庸俗进化论、均衡论来反对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并用这种庸俗进化论和均衡论解释社会现象,提出社会有机体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理论。斯宾塞的实证主义哲学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在西方哲学界和社会学界有较大的影响。后来的新康德主义、马赫主义和新实证主义各流派都接受了他的哲学思想的影响。他的社会学思想对后世影响尤深,西方社会学的生物学派就直接渊源于他的社会学思想。
因此,他被现代西方社会学家们尤其是英国的社会学家们誉为“社会学的伟大先驱之一”。主要着作有:《社会静力学》(1850年)、《进化的假说》(1852年)、《心理学原理》、(1852——1855年)、《综合哲学》(1856年)、《第一原理》(1860-1862年)、《生物学原理》(1864-1867年)、《社会学研究》(1873年)、《社会学原理》(1876——1896年)《伦理学原理》(1879——1893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