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名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941页(795字)
严复译西方逻辑名着。
原为英国实证主义者穆勒所着名《逻辑体系》,是英国经验逻辑的杰作。出版于1843年。严复只译了一半,名《穆勒名学》。1905年由南京金粟斋木刻初版,后收商务印书馆《严译名着丛刊》铅印出版。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要求发展新式工业和近代科学技术,自然要求新的思想方法和认识工具,严复适应这种社会需要,翻译介绍了西方近代逻辑学论着。严复是经验主义者,继承了英国从培根到穆勒的经验论传统,所以他翻译穆勒的《逻辑体系》是自然的。
在译书过程中他本人又加了一些按语,表达了他自己的哲学观点和逻辑思想。首先严复在《穆勒名学》中区分了本体和现象、感性和理性、主体与对象。这是中国哲学第一次对上述范畴做了自觉的区分,标志着中国古代哲学已过渡到近代哲学。
严复认为所谓本体,就是“以其不可见,则取一切所附着而发见者”,就是说在现象的背后,而又为现象所依附的不可见的决定者,叫作本体。
人的认识是有界限的,即只能认识现象世界,而现象世界背后的决定者本体却是人的认识能力所无法达到的,由此严复得出了“可知者止于感觉”的不可知主义的结论。但在经验的范围内,严复却正确地解决了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
他说:“盖我虽主,而物为意因,不即因而言果,则其意必不试。”主即主体,物即对象,意即认识。人的认识,如果离开了客观根据和实在对象就是虚妄的。严复认为培根主张“以心视物”,首先是感官与物相接,由神经系统传递到脑,而形成感觉,由感觉再形成对该事物的认识,这就是认识的不同阶段,严复称之为“元知”与“推知”,也就是感性与理性。
在逻辑方法上,严复崇尚内籀法,即归纳逻辑,当然也不排斥外籀即演绎法。这是和他的经验主义的哲学观点相适应的。他认为演绎法的大前提如果是心成之论,即先验的,那么推论的结果就是虚妄的。所以演绎应以归纳为前提。
这是严复在《穆勒名学》中所表达的基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