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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公”与“龙仔”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21:41: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135页(746字)

在合亩地区,人们在生产过程所处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中,有所谓的“公”和“龙仔”的关系。

这种关系在合亩地区以外的黎族中也存在。但不及合亩地区普遍。形式上也有一些差别。”龙公”、“龙仔”是汉语方言中的称呼,而在黎语中却称“龙仔”为“沃伐”,直泽是“穷人”、“奴仆”、“长工”的意思,在黎语中称“龙公”为“沃凡”,直泽是“富人”、“主人”的意思。在合亩地区,龙公和龙仔有个人和集体两种形式。“龙公”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合亩,几个合亩或一个村为整体而接受前来投靠的龙仔。

“龙仔”可以是个人或自己一家去投靠,也有以一个合亩,几个合亩或一个村为整体去投靠龙公的。在合亩内,龙公绝大多数是亩头,但亩头也有沦为别人的龙仔的,个别的亩头也可以收纳龙仔。龙仔投靠龙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个人投靠主要是经济上的原因,如生活贫困、无依无靠、负债或被罚巨款等等。

也有受豪强的欺压而投靠的。集体投靠多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如因械斗等。

缔结龙仔龙公关系时,龙仔要给龙公送、铜锣和酒等礼物。龙公设酒席宴请全村人,并须举行“砍箭为凭”的仪式。

龙仔的关系是世袭的,不能单方面否认和废除这种关系,否则会被重罚甚至遭杀害。

因经济上的原因而投靠龙公的龙仔对龙公负有一定的义务。如帮工、送礼物等,甚至个别迁居到龙公的合亩中去参加生产劳动等等。但龙仔有一定的人身自由,龙公对龙仔不能随便毒打杀害,不能转让、出卖。龙仔的私有财产也受到社会的承认。但在人格上龙仔不是独立的,龙仔有时受人的鄙视、动辄被龙公溅骂。

因政治原因投靠“龙公的“龙仔”,平时不为“龙公”负担什么经济上的义务。

“龙公”和“龙仔”关系是一种压迫、剥削与被压迫、被剥削的封建依附关系,带有农奴或奴隶的某些特点。解放后已废除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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