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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茂黎的订婚习俗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21:42: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153页(355字)

解放前,保亭加茂黎的订婚是由父母请一个媒人到女家去说亲。

一般要经过4次说亲,每次都要带上一些槟榔。在头一二次去时,主要是说明来意,此时,女家父母不会表示什么意见的。当女家未表示同意之前,男家带去的槟榔除了女家父母可以吃外,女子本人是不能吃的。当第三次去的时候除了带槟榔外,并带两块光洋,与女家父母商议礼聘。当时的礼聘多的要60个光洋,少的30多个,一头,槟榔1000个,青萎40札(每札5张),两件短衣服,一件长衣服,肉数斤(猪肉和长衣服是给舅父的)。礼聘议妥后,媒人回去告知男家,这样订婚手续就告完成。解放后的订婚方式基本上跟过去相同,仪式一样,在礼聘上有些不同,不要牛,以人民币代替光洋,不要槟榔,只要两套衣服,鞋袜各一对,一把雨伞,一条手巾,一顶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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