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税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08:4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12页(323字)

法国路易十四时期开征的、包括贵族在内人人都须缴纳的直接税。

原为弥补军需支出的一种战争税。始于1695年,1698年停征;1701年重新开征:分全国居民(教士除外)为22个纳税级:从第一级王太子,包税人纳税2000锂到最末一级士兵、日工纳税1锂止。

随后改为分别由派管税区呈报分担份额,直隶税区与政府商定应缴税额,汇总、送送交国库,对军役税缴纳者来说,人头税成了军役税的一种附加税。

到18世纪中,尤其在七年战争(1756—1763)后,政府多方努力,试图增加不缴军役税的贵族纳税份额,但遭到法院、贵族集团抵制。

虽曾决定增加贵族纳税份额1倍,增加全部行政官员纳税份额2倍,并用预扣薪水的办法,但收效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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