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17:07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103页(1237字)

原姓阿鲁埃。

作家、史学家、政论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出身资产阶级家庭,早年就学于巴黎路易大王学院。1717年,1726年,因冒犯权贵,两度被投入巴士底狱,随后被流放至英国。他在那里考察那里的社会、政治,研究顿和洛克的学说,认为英国有政治自由、公民自由,朝野对知识和人才尊重,很为之激动。

1729年获准回巴黎。1734年出版《哲学通信》,记述在英国的观感,并与旧制度下的法国进行对比,表达对资本主义英国的景慕,遭到巴黎法院指控,而避居洛林附近的西雷。

1758年起,定居瑞士的弗尔内。早在1714,他就因所写与希腊悲剧同名的剧本《俄狄浦斯王》获盛誉。

到西雷后,更潜心着述,主要历史着作有:《查理十二史》(1731),《路易十四时代》(1752),《试论通史与各族人民的风尚和精神》(1756),《彼得大帝治下的俄国史》(第一、二卷,1759,1763)等打破专写政治、军事、帝王将相的传统,着力描绘一个时代的知识、文化的进步;还首先提出历史哲学这个概念。此外,如《论形而上学》、《世界的多重性》(1734),《论人》、《牛顿哲学原理》(1738)、《关于政府的思想》(1752)《论宽容》(1763)《哲学辞典》(1764)、《无知的哲学家》(1766)、《理智史赞》(1774)等,也象《哲学通信》一样表达他的哲学、政治、宗教观点。着有小说多部。

他反对教会权威,强调宗教宽容。

要求象英国一样容许不同的宗教和教派并存。“政治的强制不能用于宗教信仰。”在政治方面,他特别赞美英国式政府:“下院议员爵士、君主间的合作是前所未有的”。他希望把君主权力约束在一定界限内,以免出现专制政治;制约贵族权力,以免造成无政府状态;要象英国政府那样把王权、贵族权力和以下院为代表的民权配置好,借以保障每一个人的天赋权利,使国家免受革命的考验。

为此,他把避免革命的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并同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1750—1753年间还曾是国王的上宾)和俄国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通信讨论国内改革计划。他看不起广大人民。

他认为英国政府中以下院为代表的民权,只是代表“800万自由人”的民权。组织政府,治理国家是君主贵族和“自由人”——资产阶级的事。

他还谋求彻底改革司法,抨击法庭量刑不当,并提出具体主张;允许被告人有顾问和律师,有权拒绝没有陪审团参预所作的判决,废除刑讯;废除不为社会所承认的罪名;废除死刑,除非不杀不能挽救最大多数人的生命……等;并确认自然的正义高于法律,应当拒绝服从合法权力的非正义法令。他自己就曾发动舆论,支持一些新教徒昭雪为法庭所强加的冤诬,震动整个法国。

他死后11年爆发大革命。1791年,立法议会决议将其遗体移葬于巴黎先贤祠,有10万人执绋,60万人在街头护卫灵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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