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税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28:3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210页(402字)

在旧制度下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从13世纪起,普罗旺斯和朗格多克即已开征。14世纪初,菲利普四世、五世试图垄断盐的专卖权,遭到全国各省区的反对。直至1383年查理六世(1380—1422)才确立了盐税征收制,由王家官员征收,但征收的办法远不是全国一致的。在17、18世纪时,还有多种不同的税别,如有些是近海和并入王国时商定免税的地区,有些是已经向政府承包税额、交过一大笔钱、永远免税的地区,有些原是产盐,用提高盐价的办法来抵消盐税的地区。

盐税通常按每人每年消费盐4公斤半计算,每人必须照官价如数购买。但教士、贵族、大学教师、政府官员都可以用低于规定的价格购盐。1789年曾任路易十六财政总监的卡洛纳说,盐税的负担极不平衡,几乎全都转嫁到穷苦人身上。盐的走私偷运也很严重,每年有500个家庭的家长被逮捕入狱,有4,000人被拘留。

1790年制宪议会决议废除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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