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国际惯例词典

国际关系准则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36: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页(1317字)

国际社会中各行为主体在处理对外关系时所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一般通过国家之间或国际组织的协议、宣言或规章的形式表达和确立,有些也以国际社会各行为主体在参与国际事务中普遍达成共识而自觉贯彻的方式而存在。

国际关系准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国际法原则作为国际社会用于调整国家间相互关系和规定国家权利与义务的原则和制度,侧重于国家交往中带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而国际关系准则更为强调所有国际社会行为主体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应当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两者呈互相补充并且融为一体的发展趋势。

最早形成并且较为完备的国际关系准则是近代思想家所提出的国家主权原则。在此基础上,古代社会已经出现的守约和信誓原则、使节不受侵犯原则、保护反战者和无辜生灵原则,以及公海自由原则等等,也先后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确认。

随着历史条件的演变和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和密切,与主权原则紧密相关的一系列新的原则又相继出现,例如民族自决权原则、互不侵犯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平等原则等等。但是在近代世界历史上,由于上述国际关系准则绝大多数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为适应本身自由竞争和向海外扩张活动而制定的行为规范,所以从未能在国际交往实践中真正得到贯彻。

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关系的发展与变化,使国际社会越来越意识到,要真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必须将国际关系置于具有国际法权威基本原则的有效指导下,。几十年来,国际关系准则通过一系列国际文件的形式走上了普遍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联合国宪章》是当代第一个全面论及国际关系行为准则并对绝大多数国家具有直接约束力的重要国际文献,它所阐明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愿望和要求。

1954年,由中国首次提出并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高度概括了国际关系准则中最核心的内容,迅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同与支持,并且在日后诸多国际文献中不断得到重申和反映。此外,1955年《亚非会议最后公报》,1960年联合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1965年联合国《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1970年联合国《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1974年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以及许多国际间双边、多边条约、宣言、公报和协议中也都提及和肯定了一系列基本精神和实质内容相似的国际行为规范和准则。其中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地把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不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不干涉他国内政;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依照宪章彼此合作;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以及真诚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作为对于整个国际社会具有法约束力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予以确认。

国际关系准则已经并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与接受。

上一篇:国际关系 下一篇:国际惯例词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