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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书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38: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1页(712字)

派遣国元首为了派遣或召回大使或公使,向驻在国元首发出的正式外交文书。

国书的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分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两种。

派遣国书的内容是介绍和赞美大使或公使的才能智慧,并请接受国对其代表本国的陈述事项予以信任以及表示发展两国关系的愿望。派遣国书由派遣国元首署名,外交部长副署,由大使或公使亲自递交驻在国元首。

递交国书有专门的仪式,这种仪式各国不尽相同,有繁有简。

现在我国递交国书的仪式较为简便,主要程序为:(1)外交部礼宾司司长乘礼车(车前悬挂中国国旗)前往使馆迎接大使或公使至人民大会堂,馆长及馆员由礼宾司长引入接待厅;(2)大使向我国家主席递交国书;(3)大使、馆员与国家主席、外长、副外长等握手;(4)全体参礼人员合影;(5)大使及馆员随主席至会客室谈话;(6)大使及馆员告辞,由礼宾司长陪送大使乘礼车回使馆。在递交国书时,同级外交使节的排列次序,即“在先权”,按递交国书的时间先后而定。

按照国际惯例,递交国书最先、等级最高的外交代表被视为外交使团团长,可代表他国外交官员同驻在国联系某些礼仪性事宜。通常,外交使节只有在递交国书以后才被认为开始执行职务。

召回国书是说明调回原任外交使节的文书,其内容是通知接受国国家元首召回其派遣的大使或公使,并感谢对其在任期间给予的友好合作和支持。

召回国书也须国家元首署名、外交部长副署,由被召回大使或公使递交,或者由新任大使或公使在递交派遣国书的同时一并递交。我国现在已将召回国书与派遣国书合并为一个国书,由新任大使递交驻在国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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