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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6: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89页(1148字)

银团贷款是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参加而组成的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某一借款人发放的大额贷款。

银团贷款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最早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国际市场对融资的急剧增加,国际信贷所需要的资金数额也逐渐增大,少则上千万美元,多则十几亿美元。

这样的巨额贷款仅靠一家银行的力量是难以承担的,况且风险也很大,大多数银行也不愿独立承担。为了分散风险,各家有意发放贷款的银行联合组成一个集团,每个银行认购一定的贷款份额,由一家代理行统一发放和回收,银团贷款由此而产生。

由于银团由多家银行组成,且各参加行承担的贷款份额和任务各不相同,所以分工自然各异。一般的银团有以下几种分工:(1)牵头行。是银团的组织者,一般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银行担任。(2)经理行。

在较大的银团中,仅有一家牵头行往往力不胜任,还须组成一个经理集团,设一首席经理或一协助经理,由其安排和召集各银行参加银团。(3)参加行。

是参加银团,并按比例认购贷款份额的银行。(4)代理行。

是银团委托管理贷款的银行,通常由牵头行担任,负责在贷款协议签字后,全权代表银团按贷款协议的条款,对借款人发放和回收贷款,并负责全部贷款的管理工作。还负有沟通银团内各成员之间的信息,协调银团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等责任。

银团贷款的程序包括:首先,是谈判协议阶段,由借款人提出项目,要求采用银行贷款方式筹措资金,开出初步的贷款价格和条件。

之后,借款人同若干家银行分别接触联系,协商贷款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和条件;接着选择牵头行;然后由借款人向牵头行发一份授权书,牵头行在得到授权后,开始同经理银行接触,安排贷款来源;经过牵头行与经理行成员的磋商,决定由牵头行向愿意提供贷款的参加行准备一份投资备忘录,将整笔贷款正式推销给所有参加行;在各经理行和参加行承诺提供贷款,同牵头行达成分包协议后,由牵头行或经理行邀请有关各方签订正式的银团贷款协议书;在上述协议书签署后,有关各方须按照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履行自己的职责,由经理行同有关各方保持联系,监督和管理贷款的具体执行。

银团贷款的贷款期限比较灵活,短则3~5年,通常为7~10年,长则可达1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固定利率是双方签约时选用的一个固定不变适用于整个贷款期的利率。浮动利率是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基本利率,再加上一个利差作银团贷款的风险费用;在银团贷款中,借款人除了支付利息外,还要承担一些费用,如承担费、管理费、代理费、安排费、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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