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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定价法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01: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13页(1388字)

习惯定价法是指在市场上长期使用、并为一般消费者所承认和接受的比较习惯和固定的商品的定价方法,也称做定型价格定价法。

由于消费者在长期的购买活动中,对某种商品的价格形成了习惯性,企业在制定价格时,就必须按照消费者的经验和主观认定的商品价格来定价。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在市场上,有许多日用消费品的价格,在很长时间内保持着稳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消费者认为理所当然的习惯价格。

例如,食盐几角一斤,火柴几分一盒等等。由于习惯性价格的特性,消费者往往把习惯价格作为衡量价格高低涨落的标准,并作为衡量商品质量好坏的标准。所以,习惯性价格一旦变动,就会引起消费者的强烈反应。故改变习惯性价格要相当慎重,以免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乃至愤怒,从而对企业不利乃至造成社会动荡。

判断一个商品的价格是否是习惯性价格,可根据习惯性价格的特点来进行:(1)习惯性价格比较稳定,有相对的价格固定性;(2)习惯性价格传播面广,并已深入人心,消费者只要想购买这种商品,就会自然联想到习惯性价格;(3)买卖双方均能接受,习惯性价格被认为是一种合理价格。

不过,有时习惯性价格对卖方不利,只是一定时期内的合理价格。

企业对于形成习惯性价格的商品,定价时一般采用习惯性价格作为本企业商品的价格,这对于企业有一定好处。由于价格稳定,这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降低成本、增加生产量,从而确保企业利润的稳定性。习惯定价也有利于企业形象的维护,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和繁荣。

不过,有些时候,习惯价格低于成本,而企业又不能随意提高价格,对此情况,可采用以下五种对策:

(1)改进工艺,尽量降低成本,维持原价,薄利多销;

(2)改进产品,生产同类新型产品,以新产品的盈利来弥补原有产品的亏损;

(3)更新产品包装,或是更新牌号,以特殊型号代替普通型号等方法来改进整体产品,再辅之以广告、宣传等手段,逐步形成新的习惯性价格;

(4)减少产品不必要的功能,变相降低产品质量,从而降低成本;

(5)对此类商品也可采用逐步撤出市场这一方法,甩掉这个包袱。

在处理习惯性定价的问题上,许多企业的做法是很成功的。诸如以精装盐代替粗盐的方法来提高盐的习惯价格,以及以一套缝衣针的一起出售来取代一根针出售的方法。

习惯性定价法也有些缺点和不足:它虽然对安定生产、稳定生活有一定的作用,但对于刺激生产、增强生产者的竞争观念等有消极作用,特别是不利于增加产品的花色品种、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提高产品质量。

习惯价格是企业销售量最大时的价格,超过或低于该价格,销售量都会降低,这对于企业定价的改变很不利。

随着经济的发展,习惯定价法应该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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