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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运价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26: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54页(950字)

船舶所有人提供运输工具,向使用者收取一定报酬及其计算方法和规定。

即船舶所有人提供运输工具(包括船舶或集装箱、货盘等)承运客、货、行李或邮件,出售劳务,或是出租运输工具,应向运输劳务购买者(主要是货物所有者和承租租船人)或船舶期租人收取的一定报酬以及计算这种报酬的方法和规定。它包括费率、运费、租率、租金以及计算运费、租金的规定和采用费率的规则,以及有关划分费用的条款等。

这是保证海上运输业得到抵偿营运费用、扩大积累和再生产所必需的营业收入的综合计算规定。

海运运价大体上可分为班轮运价和租船运价两大类。通常所称运价,往往是运费、费率或租金的同义语。但运价除了这些内容外,还有更重要的与制订计算运费或租金有关的一些政策性价格,例如同一商品的运费,其计算方法和有关规则,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是不同的。又如我国在对外运输中,同一货物、同一旅客,在相同运输条件下,国内付费人和外国付费人的费率也是不同的。按照国际惯例,我国政府已承诺逐步取消上述差异。

租船运价一般由经营不定期船的船舶所有人参照国际租船市场供求情况按船舶条件(主要是载重吨或总吨、航速、耗油量)、货种、航线货流等情形,同承租人洽定。大体上可分为程租船运价和期租船租价两种。

班轮运价一般由航运公会制定,并决定调整改变,对参加公会的班轮公司有约束力。个别航线上,营运的班轮公司很少时,则采取拟订协议运价,一般只订定货种费率以资遵守,避免可能导致两败俱伤的竞争。

班轮运价的组成,通常有“规定和说明”、“港口条款”、“商品等级”(货种费率运价表无)、“等级费率”或“货种费率”、“基本港”、各类特种货费率和各种附加费等部分。计费标准陈列在商品等级或货种费率中。

班轮运价表中的费率,除了另有注明或港口条款中规定者外,一般均包括货物的装卸费。航运公会所属会员船公司通常通过协议,在其垄断和控制的航线上制定“航运公会运价”。公会运价的水平,通常高于非公会船公司运价。公会制定这种运价,规定会员船公司必须按各种费率、附加费率计算运费,不能自行增减。但在实际上,一些会员船公司,会以“暗扣”方式,变相降价,招揽货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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