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政策目标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32: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96页(840字)
美国1979年国际航空运输竞争法中关于国际航空政策的目标是这样规定的:在制定合众国国际航空运输政策方面,国会的意图是,国务卿、运输部长和民用航空委员会应制定一种强调最大程度竞争的谈判政策,这种最大程度的竞争是和一种效能良好的国际航空运输系统相适应的。这主要包括:
(1)加强合众国航空承运人的竞争地位,以保证其至少与外国航空承运人相等,包括使合众国航空承运人得到机会以保持和增加其在国外航空运输中的可赢利性;
(2)航空承运人和外国航空承运人提供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客、货运价的自由;
(3)尽可能地减少对包机航空运输的限制;
(4)最大程度地给予合众国航空承运人以多家的和国际的(经营)许可,使其能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作出迅速的反应;
(5)在最大可能程度上取消对经营和销售上的限制;
(6)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的一体化;
(7)增加直达的合众国门户城市数;
(8)使外国承运人有机会增加其能够进入合众国的地点,如果能为合众国承运人或旅行公众换回类似程度的好处,使取得的权利和给出的权利之间始终保持关系;
(9)消除合众国航空公司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所面临的差别待遇和不公平的竞争做法,包括过高的起降费和用户费、不合理的地面服务要求、对经营的不适当的限制、禁止改换机型以及类似的限制性做法;
(10)促进、鼓励和发展民用航空学和有活力的私有的合众国航空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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