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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36:5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33页(989字)

目前世界各国尚未统一给食品添加剂这一术语规定一个确切的范围和概念。

1956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罗会议后,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有意识地一般以小量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该定义将食品添加剂限定在有意识加入食品的物质,以及应具有的功能,但没考虑食品的营养性添加剂即强化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食品强化剂是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按其原料和生产方法可分为化学合成添加剂和天然食品添加剂。FAO/WHO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1983年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16次会议讨论了食品添加剂编号分类问题,根据安全评价资料把食品添加剂分成A,B,C3类,每类又分为(1)和(2)两类,其中列入A类表的添加剂有448种,列入B类表的有463种,列入C类表的有26种。

中国现按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分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493-90》。国际上食品添加剂的应用开发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加以管理。

FAO/WHO联合食品标准委员会下设很多各种食品的标准委员会、6个世界共同事务标准委员会及一些地区委员会,现已发展到30个委员会,其中负责世界共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是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CCFA)。同时,在第一次国际食品添加剂会议上决定设立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其为联合食品标准委员会及联合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的重要机构,各个食品标准委员会起草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条款时,要依据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毒理学评价报告。国际上对食品添加剂有一套比较严密的评价程序,先由各国政府或生产部门将有关食品添加剂的信息递给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组织,然后国际组织将毒理学结论、允许使用量、质量标准等再反馈给各国政府征求意见,再成为国际的统一标准,具体的审批程序如图7-3-2所示。

图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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