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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筹集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07:36: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330页(619字)

从社会保险资金的来源看,全世界有3/4以上的国家实行投保资助型的社会保险制度。

这种制度下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的共同原则是由雇工、雇主和国家三方面分摊保险金。筹集的方法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劳动者、企业主定期按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投保,国家的财政拨款作为保险金收支不足部分或分摊一定的比例;另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税收、利率给予社会保险事业补贴。

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同一原则各国实施的差别很大。如:

1978年欧洲若干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渠道

从这九个发达国家筹集渠道看,平均雇主缴款38.3%,雇员缴款17.6%,政府资助39.7%,政府和雇主两者占78%,雇员相当于政府和雇主的22.5%。

另外,基金利息平均为3.8%,这些基金利息是保险基金为保值增值不遭受风险,按国家法规把保险基金委托银行直接投资或贷款或储蓄和购买股票和债券的收入,由于各国金融政策不同,最低的只有0.2%,最高的达9.5%。另外,各个不同项目的社会保险基金,有不同比例的筹集方法,例如丹麦的社会保险基金83.7%来源于政府财政,但在分摊时,国家并不是对所有社会保险项目都按83.7%比例投入,有的多,有的少,其中老年保险国家占90%,伤残只负担超出部分,就业关联年龄不负担,工伤疾病与生育保险,国家从14周开始负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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