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春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大辞典》第222页(1317字)
【介绍】: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春华实业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
1938年1月出生。高小文化程度。
1953年毕业于湖北省沙市同乡会学校。
1958年5月至1959年10月在黑龙江省保清县农垦853兵团工作,任排长,1959年11月至1962年10月在内蒙古阿巴嘎旗商业局中心门市部工作,任营业员;1962年11月至1985年5月在家待业;1985年5月创办锡林浩特市四川餐厅任总经理;1995年3月在原四川餐厅的基础上组建春华实业责任有限公司任现职。
1993年获内蒙古自治区“先进个体劳动者”称号。
塞外草原上有一个明珠般的城市,凡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都知道在这个城市有一位珍珠般的人,她就是锡林浩特市春华实业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春华。
她在家待业23年,年近50岁,改革开放的春风重新拨动她干一番事业的心。她跨出家门,以20斤白面、100元钱、一顶布帐的资本,摆起了“担担面”小食摊。十载春秋,在她人生中仅是短暂的一段,但在这短暂的人生中,邹春华追回了流逝了的年华,创造出闪光的业绩。小食摊发展成为一个拥有50多万元资金、一座三层楼的大餐厅、职工25人,年创利润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人问她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她谦虚地说:“靠改革开放的政策,尽了自己的力,为社会做出点儿贡献。”有人问她经营的诀窍是什么?她毫不隐瞒地说:“主要三点,一是与合作伙伴建立平等互利的关系,重义轻利,以诚相待,恪守诺言。二是注重职业道德,文明经商,注重餐饮卫生,对过期、劣质的商品不进不销。三是一切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把优质服务、把方便送给顾客。”邹春华说的正是她做的。
由于她以“诚”待客,以“信”立业,因而使她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声誉,顾客愿去她的餐厅就餐,客商主动给她进货。
她经常召集职工学习有关经商道德、法律、法规,告诫全体工作人员不文明的事不做、不道德的钱不赚。她一心一意为顾客着想,营业服从顾客的需要,中午不休息,节假日不停业,并且开办了送餐业务。
1994年底她在北京开办了“锡林火锅城”,将锡林郭勒大草原的风味搬到了祖国首都,让草原人在北京感到有个家,让北京人能体验到草原人的热情好客。辛勤的劳动,获得了丰硕的成果。邹春华为社会做出的成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及自治区、锡盟、锡林浩特市各级政府的表扬和鼓励,多次出席了自治区、锡盟、锡林浩特市“先进个人劳动者”表彰会,获得了市政府授予的“三八红旗手”、“女状元”、“文明城市建设先进个人”、“纳税模范户”等光荣称号。1994年获锡盟“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并当选为锡林浩特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5年4月,春华实业责任有限公司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百佳民营企业”。“立足当前,放眼未来”,邹春华并不满足于现状,仍在不断进取中。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巴达尔呼市场
邮编:026000
电话:226946 22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