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引用语辞典

以杀去杀,以刑去刑

书籍:引用语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03:55:4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四川辞书出版社《引用语辞典》第550页(302字)

执行死刑,是为了以后没人触犯死刑;实施刑罚,是为了以后不用刑罚。

|表示刑罚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犯罪。语出《商君书·画策》:“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也引作〔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唐·长孙无忌《唐律疏义·名例一》:“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元·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卷上:“淳朴浇散,刑辟乃作。刑之者所以止刑,杀之者所以止杀,未有行小不忍而轻易典刑者。

”也单引〔以杀止杀〕。《三国志·吴志·大帝传》:“以杀止杀,行之一人,其后必绝。”《后汉书·耿弇传·论》:“三世为将,道家所忌。而耿氏累叶以功名自终,将其用兵欲以杀止杀乎,何其能独隆也?”

上一篇:以轻心掉之 下一篇:以少少许胜多多许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