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288页(182字)
旧制无郡试。
新制按《士阶条例》规定:“每年四月举行郡试,郡总制先期出示,于四月初四日考郡文学一场,初七、十两日复试二场,其首二名曰贤士;四月十四日考郡武学一场,十七、二十两日复试二场,其首二名曰能士。由郡总制典试,文武均取首二名,郡总制给以贤士、能士执照。其余评定甲乙,亦概行录送。”贤士、能士职同卒长,俱免差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