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707页(204字)
太平天囯带兵官的官阶名称。
其职位低于总制,高于军帅,作战时派往某军任指挥官。以炎(火)、水、木、金、土,各分正副,从一至十,再加天干排列,顺序为丙、丁、壬、癸、甲、乙、庚、辛、戊、己,从炎正炎一丙一监军至土副土十己十监军,共100人。另有职同监军、恩赏监军,前者系非带兵的同职官,后者类荣誉称号。后期,在太平天囯辖区,监军则变为州县之地方官,一般由乡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