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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田亩制度

书籍:太平天国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8 05:25:2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801页(950字)

太平天囯于1853年颁布的纲领性文件。

其基本内容如下:第一土地制度:天朝田亩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土地制度。它把天下田亩按其产量多寡分为三类九等,并规定了分田的原则和方法。

其原则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

凡天下田,丰荒相通。”使天下人“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分田方法为“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以16岁为界,在这年龄之下的分田减半。第二是圣库制度。规定25家设一国库,由两司主管,凡当收成时,除留足“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犬各物及银钱亦然”。

“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第三农村的社会组织制度。

太平天囯按太平军编制对农村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改组。即以军、师、旅、卒、两司马为编制。构成一军的个体细胞是家庭,而其组织则是以两司马所统的25家为基层单位,一切民、财、建、教等都以“两”为对象。另外还规定:“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上。”这是寓兵于农。

第四各级职官的保举和黜陟制度。

太平天囯的各级职官分为朝内、军中和地方乡官三种。规定每年保举一次,三年一升贬。保升奏贬的原则为:凡遵守十款天条及遵命令,尽忠。

报国者,由卑升至高,世其官,违之,由高贬至卑,黜为农。“民能遵条命及力农者,则为贤为良,或举或赏”。违之,则“或诛或罚”。保升奏贬的方式为:凡监军以下的职官,都是由上级保升奏贬下级;决定权在上。

朝内官则可上下互相保升奏贬,带有某种选举性质。第五教育和司法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规定25家设一礼拜堂,礼拜堂兼学校,由两司马教儿童读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等,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听讲道理,颂赞祭奠皇上帝。还规定师帅、旅师、卒长定期到其所辖的两司马礼拜堂“讲圣书,教化民”。

在司法方面,规定每军设“典刑法”官二人,一正一副,以师帅、旅帅兼任。

凡有民刑讼事,开始由两司马调理,如不能平息,则遂级复审。

天朝田亩制度中所包含的五个内容是相互联系;但又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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