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174页(239字)
太平天囯后期苏浙地区一项弊政。
苏州、嘉兴等地守将曾令太平军到各地拆寺庙,砍树木,以供柴火之用,谓之“打柴火”,亦作“打柴草”。温鼎《粤匪据浔纪略》:“马家港遗存房屋亦拆取无遗,城隍庙、嘉应庙、报国寺、火神殿、贤圣殿,亦于元年二月被苏城来贼拆取木料,装至苏州,名曰打柴火。”沈梓《避寇日记》:“远近坟树斩伐殆尽,以伪王有打柴草之令也。”讹为“打柴货”。《避寇日记》:“余由濮赴馆,自出吾镇至金家环桥以北,所见无非贼船之打柴货者。”